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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牛的產品特點
1 背負式青儲機安裝拆卸靈活, 機多用。拆掉割臺可進行農田的翻耕、播種等多種用途。
2背負式青儲機割臺采用圓盤立式滾筒,加裝分禾機構,可進行不對行收割作業,進料均勻速度快,割茬高度低,收割效率高。
3背負式青儲機 輥設計合理,可自動調節進料間隙,避免因進料快慢不均而產生的秸稈堵塞現象。
4 背負式青儲機切碎機構可根據客戶需求選擇合適的切碎長度,多 可調,專用鋒利耐磨刀片,使用壽命長。且加大破碎度和風力,使切碎的靑儲飼料拋送的距離更遠。
5背負式青儲機 出料機構可根據實際調節拋送角度和拋送距離,方便運料車的跟進,提高收割效率。
6背負式青儲機 可加裝收倒伏裝置,對玉米聯合收割機收割倒伏后的秸稈進行二次收割,收撿率達90%以上。
7 背負式青儲機5.5立方的料倉,存儲量大,在運料車不能跟進的情況下,自行開辟行進路線, 個人就能輕松完成收割工作。
8 背負式青儲機加裝二次升降裝置,料倉升降容積高度可達到3.4米,對于大型青飼料運輸車倒料問題,可以升到4.2米。(配置動力以山東東汽1304拖拉機為例)
9背負式青儲機 折疊式料倉。將料倉拆分成小單元,這樣不但可以折疊運輸,使其體積只占到了原有體積的五分之 ,加大降低了運輸難度和運輸成本。同時,在產品運輸到客戶處時,大大降低了安裝難度,只需要兩個人就可以完成拖拉機的安裝固定。
10背負式青儲機 全自動液壓集成控制,使 個人就能輕松完成收割工作。
11背負式青儲機 犇牛系列背負式青儲機的進料防纏繞和籽粒破碎系統已經申報國家實用新型專利。
青貯青儲秸稈粉碎可 次完成對玉米秸桿、棉花秸稈,牧草等農作物秸桿的切割、收成、切碎、拋送裝車,也可經切割破碎摧毀后直接還田, 機兩用。經切割破碎摧毀后的秸桿、牧草等完全符合指標要求,是畜牧業的飼料原料。銷往黑龍江,河北,河南,湖北,山東,江蘇,湖南,吉林,山西,遼寧,安徽,廣東,廣西,內蒙,甘肅,新疆等地山東犇牛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專業生產制造農業機械,飼料機械,農牧機械,廠家直銷,免除了中間商,生產者直接與用戶見面,簡化了流通過程,縮短了流通時間實現了真正的廠家優惠價格。指導安裝調試,免費培訓生產技術,保修 年,終身上門維修,歡迎前來洽談合作。
該機主要用于玉米秸稈的青貯、黃貯(不帶果穗)收獲。 次進地可完成玉米植株的切割、輸送、壓扁、切碎、拋送裝車等作業。該機是我公司研制的作業效率的背負式青儲機,底盤、發動機、駕駛臺、駕駛室、電氣系統、液壓系統、割臺、拋射筒等。
配有專門的籽粒破碎裝置,破碎效果佳。 .喂入輥與割臺動力輸入采用齒輪箱和傳動軸,動力損失小,穩定可靠不易損壞
山東犇牛4QX-1400、4QX-1800、4QX-2300、4QX-2600背負式青儲機采用圓盤立式滾筒,集成進料輥,切碎長度可調,拋送距離遠且拋送方向靈活可調,分別可配置3.3-5.5立方料倉,配套動力為70-200馬力拖拉機或玉米聯合收割機。研發新型切斷機構,囊括了大量收割對象,包括青(黃)玉米秸稈、象草、皇竹草、籽粒莧、小麥等青飼料作物。配有專門的籽粒破碎裝置,破碎效果佳。喂入輥和割臺動力輸入采用齒輪箱和傳動軸,動力損失小,穩定可靠不易損壞
本公司重視合同,確保質量,準時交付,嚴守承諾,是廣大農民朋友的。
省農業廳 省財政廳關于湖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和農業生產全程高質機械化為基本要求,突出重點,保障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的需求,為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 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 ,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省所有農業縣(市、區)和地方墾區農場范圍內實施。根據中央補貼范圍,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確定2018年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3大類31小類73個品目(附件1),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全部敞開補貼。補貼范圍保持總體穩定,調整工作按照“有進有出”的原則,按年度進行。
為支持綠色生態技術推廣和特色產業發展,我省將繼續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以下簡稱新產品試點),新產品試點實施方案按照農業部、財政部相關要求另行制定。對經過新產品試點基本成熟、取得資質條件的品目,將依程序按年度納入補貼范圍。
各縣(市、區)應在省 補貼機具種類基礎上,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本地補貼機具品目,優 保證本地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植保、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對血防疫區“以機代牛”機具購置予以優 支持,對補貼范圍內機具全部實行敞開補貼,并在縣 購機補貼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產品應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性銘牌(附件2)。配備柴油機的農機產品須安裝國Ⅲ柴油機。鼓勵生產企業在補貼機具上加裝“二維碼”標識。自愿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生產企業按規定提交有關機具投檔資料,省農機局組織專家進行形式審核,集中公布投檔產品信息匯總表。原則上每年投檔次數不少于兩次,具體要求詳見機具投檔通知。
地方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可列入地方本 財政安排資金的補貼范圍,具體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地方自定。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各地可結合實際,對以下情形優 補貼: 是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二是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三是受上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或辦理手續時間所限未享受補貼的購機者;四是農村計生家庭;五是農村貧困戶。
個人年度內享受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10萬元,若單機補貼額超10萬元的限購1臺;種植大戶(承包耕地200畝及以上)、家庭農場、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年度內享受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不得超過100萬元;農業企業年度內享受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不得超過70萬元。各地應科學把握,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 步明確。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測算比例不超過30%,其中,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補貼額。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情況詳見《湖北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 覽表》。
般補貼機具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 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 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發現具體產品實際補貼比例明顯偏高時,各地應及時組織調查。
四、資金分配使用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按照“突出重點、助推脫貧、注重績效、統籌兼顧”的原則,由省農業廳會同省財政廳科學測算資金需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切塊下達,對資金結轉量大的地區不安排或少安排資金。墾區農場由省農業廳、省農墾局會同省財政廳協商確定,補貼資金使用實行屬地管理,由農場所在地農業(農機)、財政部門統 組織實施。
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購置 進適用農業機械,以及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新產品試點等方面。各地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快補貼資金執行進度,對于上年結轉資金,由縣 農業(農機)、財政部門于次年1月底前將補貼資金結轉情況報省農業廳(農機局)、省財政廳備案后,可繼續在下年使用;對于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余資金,由縣 財政部門負責收回,由縣市統籌用于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急需的農業項目。
各地要增加資金投入,保證補貼工作實施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
五、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 購后補、縣 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操作方式。
( )自主購機。購機者到符合條件的供貨單位(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或其確定的經銷商)處自主選機購機。供貨單位與購機者本人簽訂《農機購置補貼承諾書》(附件3),并開具全額機打發票。發票備注欄中須注明生產企業名稱、發動機號(限配備柴油機、汽油機的產品)、車架號(限配備柴油機、汽油機的產品)、出廠編號等信息。
購機者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
(二)申請補貼。購機者自主向當地縣 農業(農機)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購置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者,應 行在當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牌證照。購機者應提交明材料(包括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證明)、農機購置補貼承諾書、購機發票、購機者、實行牌證管理機具有關的牌證材料等補貼資金申請資料原件,并將所購機具運至當地農業(農機)部門地點進行核驗。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 并核驗;對于不可移動機具由購機者與核驗人員協商確定核驗地點。“當地”原則指購機者戶籍所在地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注冊登記地,對于上述區域之外的穩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所在地,是否予以補貼由縣 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核驗人員應按照《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流程(試行)》有關要求,對購機者享受購機補貼政策的合規性進行審核檢驗,做到“見人、見機、見票、見機具銘牌”,并噴涂補貼標識。核驗完成并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后,按照“誰核實、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核驗人員應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上寫明核驗意見,并簽署姓名和日期。對于重點機具入戶核驗的具體程序和要求,以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是否需要財政部門簽字蓋章和留存,由縣 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補貼申請手續應由購機者本人辦理,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縣 農業(農機)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補貼資金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資金兌付。申請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 農業(農機)部門負責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由財政部門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補貼給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資金,須撥付至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不得撥付給個人。
縣 農業(農機)部門應每季度向財政部門提交 次相關資料,財政部門應每季度組織 次補貼資金兌付工作。實施進度較快的縣(市、區)可增加提交資料和結算的次數,具體時限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進 步明確。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 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具體產品種類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進 步明確。
(四)退貨處理。凡符合農機產品“三包”退貨規定,購機戶要求退貨或購銷雙方協商同意退貨的,可以退貨。已申請補貼但補貼資金尚未發放的,補貼產品供貨單位在購機發票上簽署“同意退貨”并加蓋公章,同時,要及時告知縣 農業(農機)部門;補貼資金已發放的,購機者 將所領補貼款全額退回財政專戶,縣 財政部門在購機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意見并加蓋公章、補貼產品供貨單位在購機發票上簽署“同意退貨”并加蓋公章后方可退貨,并及時告知縣 農業(農機)部門。否則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五)資料歸檔。補貼機具紙質購機檔案實行“ 戶 檔”,縣 農業(農機)部門農機補貼歸檔材料包括:(1)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其中應包含購機者件、機具銘牌、人機合影、購機發票等圖片信息及核驗意見等。圖片信息不清晰的,應從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下載打印或在辦理補貼時復印;(2)農機購置補貼承諾書;(3)縣 農業(農機)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供貨單位開戶許可證、代碼證、法人復印件、信用記錄等)。
縣 農業(農機)部門應當將農機購置補貼檔案納入單位檔案管理,在業務類中單獨設置 個科目,并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劃定購機補貼檔案保管期限。
各縣(市、區)應結合本地實際,進 步細化具體工作流程。
六、工作舉措
( )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 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地市 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縣 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指導,重點開展縣 補貼方案審核、補貼資金需求審核、督導檢查、違規查處等工作。
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縣 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機制,成立由縣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縣 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縣 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在本 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須提交縣 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
(二)規范操作,服務。繼續應用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和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分類分檔管理信息系統。各地應進 步加大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陽光政務網上申報系統推廣使用力度,加強網上申報申請的核驗、導入工作,加快補貼資金兌付。引導購機者通過系統手機端申報補貼,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縣 農業(農機)部門應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繼續建設并完善“ 站式”服務。
各 農業(農機)應細化補貼機具核驗流程,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 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各 農業(農機)部門要進 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縣 農業(農機)部門要繼續做好本 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的日常維護和信息發布工作,重點公開實施方案、操作程序、補貼受益對象、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信息。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 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在次年1月底前以聯合公告的形式將所有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附件4)及年度補貼落實情況在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網上公布,同時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按照“誰申請、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晰相關監管責任。各 農業(農機)部門要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繼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充分發揮 三方作用,加強考核評估結果運用,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省農業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鄂農規〔2017〕1號)精神,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密切省際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農機產銷企業因違規被暫停或取消產品補貼資格、經銷補貼產品資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企業自行承擔。
縣 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補貼實施方案(2018-2020年)。每年11月底前將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總結報告報送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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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紹:山東犇牛畜牧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坐落于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時集工業園區,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是 家專注于農業機械產品,集研發、設計、生產、銷售于 體的企業。
公司自成立以來,本著“始于客戶需求,終于客戶滿意”的發展經營理念,嚴把產品的質量關,讓每位員工都深刻體會“好質量才能生存”的工作理念,制定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并以此為生產制造的管理依據。公司 重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且不遺余力的建設了 支戰斗力卓越的專業售后服務團隊,保證了產品在出現意外的情況下及早解決問題,減少損失。
在嚴控質量關的前提下,不斷改進機型,做出功能更完善,效率更高,更加符合客戶期望的產品。
公司另外在海南省東方市承包200多畝農田,種植不同種類的青飼料作物,以已驗證不同季節、不同濕度情況下,我公司生產的珍牛牌青飼料收獲機對不同種類的青飼料的收割性能。并對在原有基礎上根據客戶需求,做出的不同改進機型進行實驗驗證。
4QX-1400、4QX-1800、4QX-2300、4QX-2600型懸掛式青飼料收獲機以及4QZ-2300、4QZ-2600、4QZ-2600A型自走式青飼料收獲機滿足各類客戶需求, 山東犇牛青飼料收獲機畜牧養殖的好幫手。
犇牛感謝您長久以來的支持與信賴。衷心祝愿您在使用“犇牛”系列產品中享受快樂,收獲財富,愿與您攜手共創美好未來,讓我們 起走的更加長遠。
歡迎廣大新老客戶來公司考察、洽談業務,共創更輝煌的明天!
產品介紹:犇牛系列青飼料收獲機的行走配備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種方式為70到200馬力雙向拖拉機,后三點懸掛收獲機割臺。 二種方式,不定款式的玉米或小麥收割行走部分,通過專用懸掛連接收獲機割臺。安裝拆卸靈活, 機多用。犇牛系列青飼料收獲機配有專門的籽粒破碎裝置,破碎效果好。喂入輥和割臺動力輸入采用齒輪箱和傳動軸,動力損失小,穩定可靠不易損壞。割臺采用圓盤立式滾筒,加裝分禾機構,可進行不對行收割作業,進料均勻速度快,割茬高度低,收割效率高。在國內同類產品中個實現可收獲多種青飼料作物,包括青黃貯玉米秸稈、皇竹草等高桿作物和大麥、燕麥、牧草、雜草等細軟類飼料作物甚至對倒伏的秸稈也可進行二次收割,收撿率達到90%以上。犇牛系列青飼料收獲機進料輥設計合理,可自動調節進料間隙,避免因進料快慢不均而產生的秸稈堵塞現象。切碎機構可根據客戶需求選擇合適的切碎長度,多 可調,專用鋒利耐磨刀片,使用壽命長。出料拋送距離遠,拋送方向靈活可調。在國內同類產品中實現自帶二次升降料倉,5.5立方的料倉,存儲量大,在運料車不能跟進的情況下,自行開辟行進路線, 個人就能輕松完成收割工作。犇牛系列青飼料收獲機的進料防纏繞和籽粒破碎系統已經申報國家實用新型專利。
料倉升降容積高度可達到3.4米,對于大型青飼料運輸車倒料問題,料倉加裝二次升降裝置,可以升到4.2米。(配置動力以山東東汽1304拖拉機為例)
料倉容積大帶來的不利影響就是運輸困難,同事對于產品的安裝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經過不斷試驗,將料倉拆分成小單元,這樣不但可以折疊運輸,使其體積只占到了原有體積的五分之 ,加大降低了運輸難度和運輸成本。同事,在產品運輸到客戶處時,大大降低了安裝難度,只需要兩個人就可以完成拖拉機的安裝固定。
滬公網安備3101200200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