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脫硫技術作為 種波少大氣污染的方法,是否有可能給海洋帶來二次污染,自然是工藝方案選擇之前人們 關心的問題之 。表514是海水脫硫裝置進口海水和處理后的海水水質的比較。由于熱煙氣與吸收海水在吸收塔內不僅發生了氣液傳質過程,同時也發生了熱交換過程,故排水(指包括稀釋混合的海水水溫略有上升;排水pH值由8降低為7,經與受納海域初混區混合后,pH值升為7,8,處于海水固有的水質變化范固之內,溶解性硫酸鹽增加(50~70)×10-,大約是總量的3%左右,作為海水中的固有組分,這 增量在僅考慮受納海域混合稀釋時也仍被認為處在正常的水質變化范圍之內;排水中有微量的未氧化產物使其COD略有增加,但水質恢復系統充分的曝氣充氧已使這 増量被限制在曝氣工藝的COD殘量限度之內。從25℃海水的6mg/L溶解氧濃度可以充分認識到這 點:2mg/L的懸浮淺量反映的是采用電除塵器的海水脫硫可能攜帶的懸浮物量;在處理過的海水中沒有可沉降的固形物,所以鹽度保持不變。表5-14海水脫硫裝置進口海水和處理后的海水水質的比較參數
進口海水處理后的海水參
滬公網安備3101200200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