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財務單據書寫 律使用圓珠筆書寫,顏色為黑色或蘭色,用鉛筆填寫單據視為zuo bi進行處理。
②、書寫單據要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涂抹、特殊情況需要更改單據,必須找當班經理簽字,注明原因,否則 律按跑單處理,擅自撕毀單據者,嚴肅處理。
③、單據收銀時,無現金收訖章,視為跑單處理,遇到單據重復、漏號現象,必須聲明作廢。
④、按人下單, 客 單,不漏單。在客人結帳時,必須在單據上注明應發和實收金額。單據匯總 組 算,單據不得混亂,否則不預接受。
⑤、保管好單據不得丟失,損壞單據,在填寫單據時 定要看清楚方能填寫,否則按zuo bi進行處理。單據填寫時時間必須準確無誤。
⑥、每天上交單據時,必須將流水號排好,整理清楚。單據作廢 律蓋作廢章,并找當班經理簽字。
滬公網安備31012002006133